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2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候选人推荐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范围和对象
推荐评审范围:全市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馆、少年宫等教育机构。
推荐评审对象:上述学校和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文件印发之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在申报对象之内。
教师发展中心中原进修学校教师,市级独立设置的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教师,2014年前已受聘高级讲师职称的,可按专职教科研人员评审条件直接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从2015年起,上述机构的教师应根据现任岗位和专业技术工作实际,确定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只能申报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
二、推荐名额
根据省文件下达的名额分配数,我市可推荐25人作为候选人推荐到省参加评审。各地各校在推荐过程中应注意学段、学科分布,并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
三、推荐评审条件
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见附件1)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见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条件》),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和评审工作。
各地各校在推荐工作中,要面向参评教师开展学风教育,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要坚持资格条件标准,注重把握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教师专业标准,要以教育教学一线优秀教师为重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并被县级以上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和查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教师近三年内有从事有偿家教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推荐。
四、推荐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要按照核准的结构比例,按照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一般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或单位教师总数的70%。学生测评人数不少于两个班的学生。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和直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经校内公示后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
3.县资格审查。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经公示后报送市教育局职称办。
4.市推荐委员会推荐。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委员会,依据《资格条件》,通过审阅材料、课堂教学评价、面试答辩等多种方式,在省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择优推荐。最终推荐人选在南通教育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要求
各地各校根据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3),布置申报人员填写《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4)、《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见附件5),每位申报人的所有材料统一装入一个材料袋。县(市、区)教育局汇总上报《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见附件6),文本一式两份,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和职称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报送EXCEL制作的电子表。所有材料请于2014年9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职称办。
六、工作要求
1.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高素质专业化发展的需要。各地各校要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把符合资格条件、教书育人成果突出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要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教师,鼓励教师对照《资格条件》不断努力,为今后申报积极创造条件。
2.各地各校要依据《资格条件》进行推荐。推荐过程中必须坚持标准,严格按照推荐程序,抓好申报人员的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资格审查、公示等环节。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人员《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各地各校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逐一把关,确保申报表和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要建立教师诚信机制,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律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撤销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追究其他相关人员责任。
4.各地各校按每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材料400元标准收取评审费。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在报送评审材料的同时,将评审费交(汇)至南通市教育局,并注明“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费”(南通市财政局,1111820109000058268,工行青年路支行)。
附件3: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