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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信办〔2014〕21号
关于举办数字化学习课例和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试点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基础教育百校数字化学习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4〕7号)精神,为总结阶段性经验,促进教师数字化教学水平的提高,更好地推进基础教育百校数字化学习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百所试点校间举办数字化学习课例和论文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试点校学科教师和电教、教研、教育管理部门参与试点工作的人员。
二、评比组织
厅基教处牵头,省电教馆和省教研室主办,省级“e学习”试点工作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评比由各市教育局和电教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科院)牵头统一报名,集中报送。
三、评比项目
(一)课例评比
参加评比的课例包括课堂实录和教学设计两部分。
1.数字化学习课堂实录,以光盘形式报送至江苏省电化教育馆,时长为45分钟左右,幼儿园可按实际需要自定时长。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数字化学习课堂实录评比要求》(附件1)。
2.每节课堂实录剪辑出一个5-7分钟的精彩片段,要求能突现本节课的亮点,体现多样化、综合性、选择性的课程结构;更新教材呈现方式,突出开放、多边互动与探究性;变革教育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利用信息技术高效学习的能力;创新评价体系,改进评价内容和方式,体现教学评价的过程性和发展性等。突出以数字化学习方式破解当前学科教学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视频格式为flv、swf或mp4,其中mp4要求视频编码为AVC(H264)。
3.数字化学习教学设计(包括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反思等)以word文档形式报送电子稿至jselearning@163.com,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数字化学习教学设计评比要求》(附件2)。
(二)论文评比
鼓励参与试点工作的学科教师、信息技术人员、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结合试点工作,在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管理等方面有所改革和创新,为在全省推广数字化学习提供范例和经验。参评论文必须是从未在报刊等媒体发表过的原创稿件。如有剽窃或抄袭行为,一切后果由作者本人负责。题目自拟,内容可涉及以下方面:
1.数字化学习在学科课程中有效应用的实践与研究;
2.数字化学习教与学的研究;
3.数字化环境下教育教学理论、模式、方法和实践;
4.数字化校园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5.数字化学习评价的实践与研究;
6.微课程设计、制作的实践与探究;
7.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的研究;
8.提高教师数字化学习应用能力的经验分析;
9.数字化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究;
10.数字化学习区域推进与区域协作研究;
11.其他与数字化学习相关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创新以及研究成果。
四、报送方式和截止时间
1.各市将试点校参评论文汇总后,填写《江苏省数字化学习论文评比报名表》(附件4),与参评论文一起报送至jsszhxx2012@163.com。论文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3月20日。联系人:姜端端,联系电话:(025)83752146、13951670724。
2.各市将试点校参评课例汇总后,填写《江苏省数字化学习课例评比报名表》(附件3),与参评教学设计电子稿( word文档形式)一起报送至jsszhxx2012@163.com。
3.汇总后的课堂实录光盘和相应教学设计纸质稿各一份邮寄至:南京市虎踞路179号,江苏省电化教育馆,邮编:210013。联系人:张玲,联系电话:(025)83752130、13813009127。
4.每节课堂实录剪辑出的精彩片段,由各试点校联络员上传至江苏e学习平台(网址:http://www.jsel.edu.cn)“实践活动”栏目。上传方法见江苏e学习平台的“文件通知”栏。
课例(包括课堂实录、精彩片段、教学设计)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联系人:王斐,联系电话: 13776417733。
五、奖项设置
江苏省数字化学习课例和论文评比活动,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由省电教馆和省教研室颁发证书。
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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