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通人社考〔2018〕2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驻通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使我市工勤人员队伍能力素质更好地契合新形势下公共服务需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54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在岗工勤人员(含省属驻通高校在编在职在岗工勤人员,以下简称工勤人员)。
二、培训内容
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由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组成。其中公需科目参考教材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务知识读本》为主。专业科目为本工种应知应会和新技术新工艺等内容。
三、课时安排
工勤人员每年度必须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各等级课时要求为:技师、高级技师每年40课时,其他等级每年24课时。
四、组织形式
为方便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加强公共和专业科目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与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搭建了“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全市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将统一使用该平台,具体工作由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南通合作方―南通开放大学负责承办。
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继续教育培训采用网上报名、现场交费、网络培训、网络考试、现场审验合格证书的组织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2018年9月10日-9月14日,报名网址为http://rsks.rsj.nantong.gov.cn,报名后打印《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交费。网上报名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2.现场交费:
交费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9月21日。
培训费统一由南通开发大学收取,为方便县(市)、区工勤人员报名交费,各地工考办设报名收费代办点,具体地址见下表:
地区 |
报名地点 |
联系电话 |
南通市区(含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 |
南通开放大学中远校区培训学院(校区传达室西隔壁) 南通市中远路169号 |
83520186 80982800 |
通州区 |
通州区工考办,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中心2楼2020办公室 |
86028191 86549589 |
海门市 |
海门市北京路600号行政中心0422办公室 |
82212086 |
启东市 |
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799号工资福利科 |
83313297 |
如皋市 |
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12楼1223室 |
87650432 |
海安市 |
海安市人社局西大楼305室(长江东路10号) |
88165192 |
如东县 |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掘港镇泰山路16号)9楼912室 |
84520883 |
通州湾示范区 |
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通州湾金海路6号商务大厦321室) |
81680059 |
3.培训教材:现场交费时购买教材。
4.学习及考试时间:2018年9月30日-11月30日。所有学员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jsntgk.59iedu.com/index)完成网络培训,并考试合格,逾期平台将关闭。
网络培训学习及考试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5.合格证审验时间:
合格证审验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12月6日,审验地点与报名交费地点相同。
五、培训考核
工勤人员在完成继续教育报名后,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完成相应的课时后,才能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通过学习平台打印《工勤人员继续教育记录》,按规定进行合格证审验。
六、培训费用
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经费,应从各单位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由工勤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保障工勤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益,确保全员参与。要将该项工作作为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指标,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工勤人员参训,严肃培训考核纪律。
(二)工勤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是参加等级晋升、岗位聘任、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评选等活动的重要条件。
(三)承办继续教育的培训单位要严格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注重培训质量。通过提高师资水平、优化培训模式、创新培训方法,进一步强化学员思想理论素养,改善知识结构,提升操作技能。
八、其他事项
南通开放大学继续教育培训咨询电话:
80982800、83520186(庄老师、姜老师)。
附件: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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