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吸引社会优质资源经营我校食堂,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师生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以公开竞争性磋商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经营学校食堂。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江苏省南通中学北区食堂、南区食堂委托代办项目竞争性磋商。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投标人定义
招标人:江苏省南通中学
投标人:通过招标人资格后审的餐饮企业(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中学北区食堂、南区食堂委托代办项目。
三、项目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供下载。
四、项目概况
项目A:
江苏省南通中学北区食堂共四层,分1楼学生餐厅、2楼学生餐厅、3楼学生餐厅,4楼教工餐厅,学生餐厅面积每层约600平方米;教工餐厅面积约600平方米。服务对象:学生约1600人,教工约200人。(详情请务必现场勘查)
项目B:
江苏省南通中学南区食堂餐厅面积约1200平方米,服务对象:学生约800人,教工约100人。(详情请务必现场勘查)
两校区食堂均配备烹调间、售饭间、加工区、仓库、更衣室,按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区、售卖区、抽排系统等配备相关的不锈钢厨具,并配有足够的桌椅,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
五、项目任务
项目A:
1.周一至周五提供全校学生的中餐、晚自修师生的晚餐;
2.寄宿生、西藏班学生的早餐(含点心);
3.双休日、节假日西藏班学生的集体包餐(早、中、晚餐);
4.教工早餐和午餐。
5.学校对外工作用餐。
项目B:
1.周一至周五提供全校学生的中餐、晚自修师生的晚餐;
2.双休日、节假日航校学员的集体包餐(早、中、晚餐);
3.南区教工午餐。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上,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
5、业绩声誉优良,无任何食品质量和安全不良记录(需提供合同及被经营单位的证明)。
6、具有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体制和职业化的餐饮管理团队,主要管理人员、烹饪负责人必须是正式入职员工,具有三年以上餐饮行业经营管理经历。
7、食堂现场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必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食品安全管理员须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熟悉学校餐饮工作规律和特点。烹饪师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五级以上资质,其中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以上资质。
8、投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
七、保证金
1.投标人向江苏省南通中学交纳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提交并单独密封,并于开标当日交至评委处。
八、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竞争性磋商审查小组将对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现场勘查时间:2019年1月17日9时前,请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勘查前请与学校后勤处魏老师联系(电话:85119618)。
2、资格后审材料、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评标时间:2019年1月18日14:00,材料送达及评标地点:江苏省南通中学科学楼一楼会议室。过时不再接受。
3、采购单位联系人:魏 俊 联系电话:13962995874
监 督 联 系 人:张 云 联系电话:13962916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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