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和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江苏省南通中学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中学高二西藏学生北京研学活动
二、项目内容、要求
1.北京国家意识场馆、历史文化遗产、进入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校园等基地研学活动。
2.围绕研学主题,设计相应的研学课程,提供《研学课程手册》,进行研学课程指导。
3.邀请重点大学(北大、清华、人大)1-2位优秀学生进行励志及生涯规划报告。
三、项目预算及报价要求
项目预算:18.5万元(报价不得高于预算)
四、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旅行社或研学培训公司。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的学生研学培训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各供应商须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凡不符合要求但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磋商需携带的材料
(一)磋商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封面上请注明,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并装订成册,两本一同密封并于密封处加盖公章)
1.参与磋商采购的声明(格式见附件下载);(加盖公章)
2.廉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下载);(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下载,如法人参加投标,无需提供);(加盖公章)
4.单位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附件下载加盖公章)
7.其他必备的磋商材料(加盖公章,顺序参考“江苏省南通中学2019年西藏学生北京研学活动项目磋商方案”,供现场评委磋商评分用,所有磋商材料按“项目磋商方案”对文件类型的相关规定,带至磋商现场供评委审核)
请将上述材料1-7项按顺序装订成册,参与磋商时现场提供,否则不得参加磋商。
(二)报价单(单独密封并于密封处加盖公章,否则作无效磋商材料处理)
填写《江苏省南通中学磋商报价单》并加盖公章。报价单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中学高二西藏学生2019年北京研学”、报价单位、日期等信息。
六、保证金
1.参与磋商时,须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现金,¥3000)。
2.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3.保证金的退、转:磋商保证金为3000元。未中标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磋商结束后当场取回;中标单位的磋商保证金(¥3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期满后无息退还。
七、磋商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一)谈判文件集中领取信息
1.磋商文件集中领取时间:2019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到江苏省南通中学科学楼一楼107室后勤处领取,逾期视为放弃。
2.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513-85119618
3.领取磋商文件时,必须递交相关材料(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各类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法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其他必备材料等,均需盖单位公章后有效)给学校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或不满足磋商公告要求将视为资格不符,不得报名和领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后续的磋商流程。
(二)磋商文件接受截止与磋商开始信息
1.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5日下午14:30
2.磋商时间:2019年3月25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南通中学科学楼一楼会议室,投标单位代表须在开标现场。
八、磋商须知
1.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从领材料当日起,三日内向采购单位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谈判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未进行磋商登记的供应商,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磋商过程中,主持人或评审小组明确提出并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2.校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以及由此产生的理解分歧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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