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学校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健全学校教职工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学校管理人员和教职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从而切实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学校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南通中学章程》《江苏省南通中学岗位职责》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订了《江苏省南通中学问责办法(讨论稿)》。
5月4日下午,学校在科学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对《江苏省南通中学问责办法(讨论稿)》进行座谈讨论。副校长刘忠保参加座谈会并讲话。
刘忠保副校长全面介绍了《问责办法(讨论稿)》出台的背景、意义,对《问责办法(讨论稿)》的问责对象、原则、具体内容、责任追究方式、程序等具体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与会代表畅所欲言,热烈讨论,提出了不少建设性建议及修改意见。
部分教代会代表,各部门负责人,图书馆、文印室等重点要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由校工会主席刘伟忠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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