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中的讲话精神,7月1日上午,南通中学校党委开展“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推动我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由校党委成锦平主持,吴建副校长主讲。
吴建副校长解读了《世界人权宣言》中“人权”的深刻含义,阐述了我国关于人权的主要观点,点明了中西方关于人权观点的分歧。吴建副校长强调,要想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推动我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就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民主权利,让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人权;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使广大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持依法保障人权,不断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发展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我们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践行真正多边主义,积极参与包括人权在内的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党的百年奋斗史,贯穿着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进行的不懈努力。
会上,鞠九兵校长和党政办邬云琰主任分别作了重点发言。鞠校长强调,人权与每个人的实际需要相关,发展人权事业要立足当下,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让每个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邬主任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为的是保障“最大多数人的人权”,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文字:孟强 图片:沈青叶 编发:刘鑫燕 审稿:孙晨 终审:成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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