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中学“航空馆走廊文化布置与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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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南通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江苏省南通中学“航空馆走廊文化布置与采购”项目拟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踊跃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中学“航空馆走廊文化布置与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码:JSZRNTZB2021064
三、项目最高限价: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期限:3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广告经营服务相关内容);
2、财务状况报告(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三)其他事项:
1、为确保政府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
2、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请各磋商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前,到“南通市教育局网 (http://jyj.nantong.gov.cn/)或江苏省南通中学官网//www.brand-strat.com/”下载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评审的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4时30分;地点: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2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
十、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电话:15962756653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省南通中学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13901487016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采购程序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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